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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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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6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长杨志强先生、董事王良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7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积成”)为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平衡其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拟以员工参与持股的形式,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具体形式为:前述人员使用自有资金共同出资成立济南积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再对青岛积成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5元/股,增资总金额为985万元,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将持有青岛积成4.481%的股权。

公司作为青岛积成的原股东之一,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公司董事长杨志强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良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作为青岛积成的董事或监事参与本次增资,因此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志强先生和王良先生均已回避表决。本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积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汉峪金谷商务中心二区3号楼17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德霞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及其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共48位合伙人,均为青岛积成董监高、中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德霞为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其余47名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公司董事长杨志强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良先生和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认缴出资额均为30万元。

合伙企业本次对青岛积成增资总额为985万元,其中197万元作为青岛积成注册资本,剩余788万元计入青岛积成资本公积金。

三、青岛积成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强

注册资本:4200万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3日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3号楼601室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系统集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表、燃气表、热能表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能源系统投资、管理及技术咨询;销售仪器仪表(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生产、制造)。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青岛积成2015年度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第01730094号《审计报告》审计,2016年1-8月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专审字 [2016] 01730031号《审计报告》审计。

(二)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1、本次增资前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2、本次增资后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青岛积成本次增资价格是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审字 [2016] 01730031号审计报告为作价依据,经青岛积成与合伙企业协商后最终确定。

截至2016年8月31日,青岛积成全部股东权益为20,190.28万元,每股净资产4.81元,本次增资价格确定为每股5元,每股溢价0.19元。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和青岛积成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青岛积成将与合伙企业签署《增资扩股协议》,青岛积成为甲方,合伙企业为乙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资扩股

1、根据甲方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由4200万元增加到439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97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以甲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款为985万元,其中197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金。

4、乙方应在协议签订的15日内将本次认购价款一次性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后,甲方的注册资本为4397万元。各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三)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在协议签订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及抽逃出资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

2、甲方保证除了已向乙方披露的债务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所负债务、应缴纳的税款、社保费用、行政处罚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费用等),不存在其他的债务。如有其他债务,甲方承诺自愿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若法院或其他行政部门裁决乙方承担责任,在乙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新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与责任

1、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2、乙方按时足额缴付出资;承担甲方股东的其他义务。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出现协议约定的情形,可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若出现如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协议,收回认缴的出资额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其实际出资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2)甲方所作出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存在虚假、欺诈,致使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损。

4、协议解除后,除协议解除之前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双方不再享有协议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协议中的任何义务。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青岛积成本次增资旨在通过员工参与持股的方式,吸引与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从而更好地促进青岛积成和公司长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青岛积成本次增资旨在吸引与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2、本次增资事项因杨志强先生、王良先生和王浩先生参与,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青岛积成本次增资有利于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从而更好地促进青岛积成和公司长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专审字 [2016] 01730031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8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王浩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王浩先生原质押的公司股份中的35,000股于2016年12月28日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0.26%。

二、王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3,23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0,1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

王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04,81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6%,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9,66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7%。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