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26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
独立董事就拟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12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6年12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计机构的聘任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至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信永中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信永中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也为了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对信永中和多年来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已提前与信永中和就不再续聘事宜进行了沟通,征得其理解;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2016年审计机构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业务约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
(二)审计费用:90万元;
(三)审计费用支付:公司应于审计业务约定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审计费用45万元,其余款项于业务完成提交审计报告时结清;
(四)其他费用: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公司承担;
(五)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生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审计业务约定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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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目的是保持公司决策层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公司既定战略的有效执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基本利益,符合公司治理的长期目标。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月16日15:00-2017年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0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一)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第(二)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编号:2016-0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1月12日 9:30-11:30,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7年1月12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张杨;
(二)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三)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
(五)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1月17日 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新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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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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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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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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