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6-07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30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峡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三峡资产”)的通知,三峡资产自12月15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开始,截至12月30日止,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13,283,221股,投资金额超过了增持计划拟投资总额的5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6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三峡资产拟从2016年12月15日首次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3亿元。本次增持计划前,三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622,229,2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9192%,三峡资产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12月30日,三峡资产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3,283,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04%,投资金额超过了本次增持计划的50%。本次增持后,三峡集团及三峡资产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635,512,5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9796%。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为自有资金,未采用杠杆融资方式,不存在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三峡资产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