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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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
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9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灵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控股”)的通知,灵康控股将其持有的200.00万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7%,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2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28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灵康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2,87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0%;本次股权质押后,灵康控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数量为1,9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1%,占灵康控股持有公司股权总数的14.76%。

灵康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灵康控股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