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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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7-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6-273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近期已披露以下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63)

2、《关于资本公积转增事项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265);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267);

4、《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实施情况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71);

5、《江苏舜天船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舜船,证券代码:002608)2016年12月28日、2016年12月29日和2016年12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公司的《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的经营环境得到了改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6-274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公司《重整计划》涉及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6年2月5日,南京中院作出(2015)宁商破字第2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舜天船舶重整一案,并于2016年2月7日作出(2015)宁商破字第2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舜天船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16年10月24日,管理人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15)宁商破字第26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舜天船舶重整计划;终止舜天船舶重整程序。(详见公司10月25日刊登的2016-235号公告)。其中舜天船舶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内容为:以舜天船舶现有总股本374,85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87037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519,931,171股,转增后舜天船舶总股本将由374,850,000股增至894,781,171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债权人进行分配或处置。其中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机械”)、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资产”)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通过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生了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前,舜天集团持有公司25.64%的股权,舜天机械持有公司20.51%。舜天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后,舜天集团持有公司18.76%的股权,舜天机械持有公司8.66%的股权,舜天资产持有公司2.28%的股权,国信集团持有公司10.06%的股权。舜天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江苏省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结构关系图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未考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而导致上述股东可能会发生的权益变动。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上市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信集团、舜天集团、舜天机械、舜天资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京银行)》。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