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杉杉能源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杉杉能源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能源”,证券代码“835930”)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经审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12月15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下发了《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2680号),确认杉杉能源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可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有关手续。详细内容请投资者参见杉杉能源于2017年1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杉杉能源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杉杉能源技术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的综合体现,加强了杉杉能源的行业技术优势,有助于提升杉杉能源核心竞争力,对杉杉能源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