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筹建财务公司批复的公告

2017-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001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筹建财务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1 月 7 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出资,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东旭集团出资6亿元,持股60%,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亿元,持股40%。相关事宜详见公司2016年11月8日刊登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设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2016—11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的通知,东旭集团已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444号),批准东旭集团与公司共同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东旭集团及公司须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在筹建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