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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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01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东软软件园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积仁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因工作原因,董事Klaus Michael Zimmer、陈锡民、石野诚、宇佐美徹、独立董事刘明辉、王巍、邓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因工作原因,监事胡爱民、藏田真吾、马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张晓鸥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北京东软望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补充股权激励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项《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第3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均以特别决议通过,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第1项《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第2项《关于子公司北京东软望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补充股权激励协议>的议案》,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冰、赵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