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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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04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国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7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6号《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在上海购买办公楼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5亿的价格范围内在上海购置办公楼,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置及后续相关事宜。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上述2个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均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报告,并告知了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可转债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针对上述议案1,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海通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本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做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及可转债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海通证券核查意见:厦门国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对于厦门国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书;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05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7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6号《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及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报备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06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7号文核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1月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69,071,943.3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1日存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04号《验资报告》。

2016年1月15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按募投项目拟投入计划分别转入4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信息详见公司2016-07、10号公告。

2016年1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193,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7年1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信息详见公司2017-3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月3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72,890.87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未经审计):

截至2017年1月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04,109.44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将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本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计划做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及可转债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及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85,2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核查意见:厦门国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厦门国贸将继续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厦门国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海通证券对于厦门国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