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7-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7-001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号),原告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省建三公司”)向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称“云溪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请求法院判决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岭化工”)支付省建三公司工程款5,698,601.22元及逾期利息206,574.29元(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5年12月12日起暂计至2016年10月12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17年1月4日,新岭化工收到云溪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湘0603民初745号),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新岭化工支付原告省建三公司工程款5,698,601.2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从2015年12月1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

2、上述款项限被告新岭化工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付清;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案件受理费51690元,减半收取25845元,由被告新岭化工负担。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此之外,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持有新岭化工4080万元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5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报表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本次判决的逾期利息和诉讼费用将影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

2、201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新岭化工亏损1367万元;且因邻甲酚市场需求疲软,产品与原材料价差进一步收窄,组织生产不具有边际效益,2016年第四季度处于停工状况;从目前邻甲酚市场情况来看,短期内新岭化工仍将处于间歇性停工状况;目前新岭化工资金周转极为困难。上述判决的执行将对新岭化工后续生产的资金需求将产生极为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云溪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湘0603民初745号)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