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1月5日,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予以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近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签署了《丁毅作为甲方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乙方之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限售流通股460.9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粤财信托以为长兴诺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控股”)向粤财信托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股票质押担保。丁毅先生本次质押股数为460.9万股,对应诺力控股该笔信托贷款全部债务应承担的质押担保的比例为55%,即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本次质押期间为2017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6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33.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9%。本次质押460.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74%,占公司总股本的2.88%。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的目的:丁毅先生本次股票质押用于为诺力控股向粤财信托申请的信托贷款提供股票质押担保。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丁毅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另外,本次股票质押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根据质押合同约定,本次质押设履约保障比例数值,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150%时,质权人有权即时要求诺力控股提前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直接行使质权或者自行申请调整股票质押状态并处置质押股票。以上风险引发时,丁毅先生将及时按照质押合同的有关约定追加相应质押股票,履行追加担保义务,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1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