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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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7-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华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1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及配售。本次发行在缴费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月6日(T+2日)公告的《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须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3、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670万股,发行价格为23.26元/股。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67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00%,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1488522%。

根据《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1月5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本次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均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6,7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