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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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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7-01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股东陈潮钿先生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前次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向股东陈潮钿先生借款暨关联交易,借款期限已到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股东陈潮钿先生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免收利息,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陈潮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5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8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8.2.10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姓名:陈潮钿

职务:无

关联关系:陈潮钿先生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7%。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借款时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三)借款利率:本次借款利率为0。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以陈潮钿先生提供的借款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借款免收利息,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陈潮钿先生的借款已全部归还。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股东陈潮钿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合理、合法,陈潮钿先生同意无偿借款给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股东陈潮钿先生借款。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7-01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赵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赵超,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赵超先生已于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赵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

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邮箱:zhaochao@orientzr.com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7-01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铭瑞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瑞锆业”);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铭瑞锆业1,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8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期限:自银行贷款相关协议及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九个月;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铭瑞锆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前述授信的担保期限于近期到期。铭瑞锆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再次申请贷款1,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800万元)。

公司于2017年1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铭瑞锆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铭瑞锆业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此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铭瑞锆业;

2、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6日

3、注册地点: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市格伦费尔街50号西塔6楼;

4、主营业务:主要经营锆及其他矿产的勘探、开采、加工、销售;

5、与本公司的关系:铭瑞锆业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79.28%)。

6、财务情况:

铭瑞锆业最近一期(截至2016年9月30日)账面资产总额为 42,352,652澳元,负债总额36,881,922澳元,净资产29,278,342澳元,资产负债率87.08%。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铭瑞锆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申请1,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九个月,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

2、保证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1,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8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铭瑞锆业同时为本次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5、担保期限:自银行贷款相关协议及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九个月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的是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但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为铭瑞锆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正常经营。此次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法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6年11月1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铭瑞锆业所提供的担保1,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416万元的比例为11.9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70,982万元的比例为4.43%,该笔担保于近期到期。

公司本次拟对控股子公司铭瑞锆业银行贷款所提供的担保1,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416万元的比例为8.7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70,982万元的比例为3.2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416万元的比例为9.9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70,982万元的比例为3.69%,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7-01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22日(星期日)至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4)定价基准日

(5)发行价格;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7)认购方式;

(8)股票上市地;

(9)限售期安排

(10)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6、审议《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7、审议《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8、审议《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议案9、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0、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11、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议案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1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14、《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铭瑞锆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7年1月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月22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7。

2、投票简称:东锆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下午15:00 至2017年1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锦鹏、赵超

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联系传真:(0754)85500848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5821

七、附件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7-014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9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号)。

公司于2017年1月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月9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