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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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30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古少波、古朴回避了对本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8月29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认购金额、发行对象等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42,032,906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2,800.00万元(含本数),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东方富通、古少明、李素玉、古少波、古朴、古少扬共6名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古少波、古朴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古少波、古朴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2017年1月6日,公司与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的公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部分发行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4月26日、2015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现依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部分发行条款:发行方式确定为按分期发行。

其他如期限与品种等发行条款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视债券市场情况确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30日以传真及电邮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1月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兰萍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8月29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认购金额、发行对象等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142,032,906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2,800.00万元(含本数),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非公开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东方富通、古少明、李素玉、古少波、古朴、古少扬共6名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2017年1月6日,公司与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公告编号:2017-00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18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上述相关预案已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就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等事项对预案相关内容的修订进行了重新审议。上述相关预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1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就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数等事项对预案相关内容的修订进行了重新审议。现将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39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回复内容全文详见2017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中国证监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下属三家子公司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南方”)、深圳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文安设计”)分别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如下:

1、宝鹰建设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44203767;发证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有效期为:三年。

2、中建南方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44200603;发证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有效期为:三年。

3、高文安设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644201453;发证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