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02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德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7年1月5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总监赵军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仁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03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前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1月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诚祥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7年1月5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04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5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赵军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军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赵军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赵军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赵军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仁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姚仁健先生简历如下:
姚仁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MBA在读,会计师。历任协和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杭州永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05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科技”)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募集资金总额52,705.20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484.2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7日对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520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该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指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年产400万台平板电视扩产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
注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用于还贷的金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7年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具体决策和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产生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产生影响,总体风险可控。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中新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中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06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科技”)将继续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募集资金总额52,705.20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484.2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7日对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520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该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
2017年1月5日前,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指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年产400万台平板电视扩产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
注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用于还贷的金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中新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中新科技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示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