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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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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
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2017-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7-003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

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计划,现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行权时间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于2016年9月19日正式进入行权期,有效行权期为2016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18日,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5月3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0日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7-004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 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88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