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0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19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落实,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0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三十八次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19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公司近五年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六份问询函、一份监管函、一份关注函,情况如下:
1、公司收到深交所六份问询函,其中四份问询函内容为关于年报、半年报的相关问题,主要涉及到财务数据变动、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其中一份问询函主要涉及信息披露保密情况,另一份问询函主要涉及公司股票估值、经营情况、经营环境、信息披露。就前述问询,公司已分别向深交所递交了书面回复意见,并按要求对深交所的《关于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41号)的回复进行了对外披露,详见公司2015年9月29日的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15-086 )。
2、2013年5月17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的《关于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70号),该监管函指出公司2012年度业绩快报中的净利润与实际数据存在一定差异,差异幅度达23%,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第11.3.7条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公司收到监管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真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采取了加强对海外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管理控制等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对深交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2013年5月21日的公告文件(公告编号:2013-042)。
3、2013年7月23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口头问询后补发的《关于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3】第61号),该监管函指出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超过了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公司已就前述事项的发生原因、改正措施向深交所提交了书面回复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