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7-004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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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6年1月完成Avolon100%股权收购及交割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同时随着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逐步投放导致的收益显现以及境外公司本期投资收益增加,使得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提升。
本报告期净利润大幅上升而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基本相当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2015年12月30日,公司向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635,914,330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普通股股数为6,184,521,282股,而上年同期公司普通股股数为3,548,606,952股,总股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635,914,330股。随着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亦将相应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上述业绩是公司财务部做出的初步估算,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7-005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12月23日召开201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及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251、2016-252、2016-277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对天津渤海、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SPV、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60亿元,授权期限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之全资SPV广州南沙渤海五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渤海五号”)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于2016年11月3日签署了《购机转让协议》、《保险权益转让协议》、《飞机租赁协议》,南沙渤海五号无偿受让海南航空向波音公司购买一架B737-800飞机的购机权利,并在购机后将该B737-800飞机经营租赁给海南航空使用。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6-224号公告。南沙渤海五号拟就上述飞机租赁业务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海南省分行”)申请融资30,200万元人民币。为支持上述融资业务顺利开展,天津渤海与交行海南省分行于2017年1月12日在天津签订了《保证合同》,天津渤海为南沙渤海五号就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或天津渤海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已使用担保授权额度1,167,039.1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天津渤海为南沙渤海五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16年公司或天津渤海对天津渤海、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SPV、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超过26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南沙渤海五号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6月7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粤海大道九涌段加工区管委会大楼X3171(仅限办公用途)(WB);
4、法定代表人:任卫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服务;租赁业务(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空中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股本结构:天津渤海100%持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30,20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已纳入2016年公司或天津渤海对天津渤海、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SPV、天津渤海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超过26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天津渤海为全资SPV南沙渤海五号提供上述连带责任保证系支持其操作租赁业务,南沙渤海五号系天津渤海为操作飞机租赁业务设立的特殊目的主体公司,其核心业务为飞机租赁业务,且拥有飞机资产所有权,航空公司作为飞机租赁业务中的承租人具备稳定的还款能力,南沙渤海五号具备稳定的租金收入,偿债能力稳定可靠。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天津渤海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天津渤海飞机租赁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前的12个月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金额约2,595,651.59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担保金额273,022.23万元,对香港渤海担保金额290,400万元,对天津渤海全资SPV公司担保金额21,930万元;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公司担保金额约627,614.96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横琴租赁担保金额6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7,931万元,HKAC和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190,795.60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909计算折合人民币1,314,753.40万元人民)。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止公告日前的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2,625,851.59万元,占2015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19.9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担保金额273,022.23万元,对香港渤海担保金额290,400万元,对天津渤海全资SPV公司担保金额21,930万元;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公司担保金额约657,814.96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横琴租赁担保金额6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7,931万元,HKAC和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190,795.60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909计算折合人民币1,314,753.40万元人民)。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