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0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月11日前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7-01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月11日前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公告编号:临2017-01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拟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2016]2752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314号文同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11.1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2,389.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54.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835.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27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29,835.31万元。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缺口,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截止2016年1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20.11万元,中天运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普字第90658号《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20.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止2017年1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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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该次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汇金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汇金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汇金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汇金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1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2016]2752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314号文同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11.1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2,389.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54.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835.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27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29,835.31万元。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缺口,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截止2016年1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20.11万元,中天运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天运[2016]普字第90658号《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20.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汇金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汇金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汇金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汇金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