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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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

2017-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下列停牌股票:天坛生物(60016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7年1月18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除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外)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同时,对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按估值日的份额净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关于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

公告

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30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16年12月1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7年1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延长至2017年2月17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以及2016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瑞丰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发布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60号文核准募集的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于2013年11月6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 1 ]月[ 21 ]日起,至2017年[ 3 ]月[ 1 ]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收件人:王顺心

地址:北京市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 1 ]月[ 20 ]日,即在2017年[ 1 ]月[ 20 ]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代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书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述第(4)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代销机构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代销机构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17年[ 1 ]月[ 21 ]日起至2017年[ 3 ]月[ 1 ]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证机关的办公地址(北京市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个人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如果个人投资者使用其收到的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时,无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在专用回邮信函上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和具体表决意见,并回寄给基金管理人,该专用回邮信函即视为有效授权,若委托人签署的专用回邮信函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其意志行使表决权。

机构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的,表决时间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2017年[ 3 ]月[ 1 ]日17:00以后送达收件人的纸面表决票,均为无效表决。

(2)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寄送纸面表决票的,若各表决票之意思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之意思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3)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表决票无效,并且不视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亦不计入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之内;

1)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纸面表决票上签字或未附个人或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2)通过委托代理人表决的,未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3)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

4)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或指定系统的。

(4)如纸面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其他要素符合会议公告规定者,该纸面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1)对同一议案表决超过一项意见或未表示意见的;

2)纸面表决票“表决意见”一栏有涂改的、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3)纸面表决票污染或破损,并且无法辨认其表决意见的。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50%(含50%);

2、《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依法将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2013年6月1日实施的《基金法》,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

联系人: 赖思斯

联系电话:(0755)83199596

邮政编码:518040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2、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西环广场塔3办公楼11层1113室

联系人:王顺心

联系电话:010-58073628

邮政编码:100044

3、见证律师: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887-9555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修改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四: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 ]月[ 19 ]日

附件一:

关于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降低本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事项。

为实施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述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关于修改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有关内容对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 ]月[ 18 ]日

附件二:

关于修改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1、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降低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

2、本次修改基金合同事宜不属于原注册事项的实质性变更。

3、本次基金合同修改方案须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修改内容汇总

在“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将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代理人)所做授权。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商丰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平安银行为代销机构的

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平安银行自2017年1月19日起代理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基金代码:217023)、招商丰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丰裕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501、C类基金份额代码:001502)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以上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平安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招商信用增强债券、招商丰裕混合两只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转换、定投、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平安银行网址:bank.pingan.com

2、平安银行客服电话:95511-3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