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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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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7-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01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月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1月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阳光城,代码:000671)自2017年1月6日开市时开始停牌,并于2017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2017-016)。

2017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各方已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向深圳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并对《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修订内容及说明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