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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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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7-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码:2017-00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0)。

2017年1月22日,公司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陕国投·增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约定信托存续期限为12个月;信托资金规模不超过7亿元,各期信托资金规模以委托人实际交付的资金为准。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陕国投·增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内容

1、受托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陕国投·增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认购信托计划的金额:自有资金1.99亿元人民币

4、认购信托计划的期限:12个月。起息日:2017年1月23日

5、预期收益率:5.0%/年。

6、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8、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信托为全体委托人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由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运用管理。

9、信息披露: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一)风险揭示

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因借款人出现违约,无力或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致使信托资金不能按期归还的风险;本项目的流动性风险表现为借款人虽有能力偿付,但由于所持有的资产缺乏流动性,而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导致信托财产损失。

(2)无担保风险

借款人未提供任何担保,会出现如借款人无力偿还,而无其他追索手段,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

(3)政策风险

指国家未来受托人、借款人所处行业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进行行业整改等举措,将改变现有的行业现状,项目原定目标难以实现甚至无法实现所产生的风险。

(4)经营风险

主要指由于市场变化或管理不善造成借款人营业收入减少,经营效益下降而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

(5)市场风险

本项目的市场风险是指借款人公司产品面临来自市场价格不确定性风险及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还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上下游企业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6)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风险

委托人分为A类委托人和B类委托人,A类委托人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委托人确认:全体委托人指定B类委托人自主决定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风险缓释措施的选择等事宜,全体委托人对此认可;全体委托人指定B类委托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全体委托人完全了解上述事项的全部瑕疵;全体委托人指定存续期信托财产事中管理措施、管理人及分配方式,对投资信托及信托计划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完整充分的认识,自愿承担全部信托投资风险;全体委托人免除受托人尽职调查责任,受托人仅负责信托财产专户日常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托人管理信托财产等事务的需求,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职责。

由B类委托人负责投后存续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监管借款人、监控借款人贷款资金使用、监控借款人经营状况,向A类委托人通报相关投后事项等),受托人不负责前述事务,委托人对此表示认可。

本信托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B类委托人对上述信托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全体委托人对此表示认可。全体委托人完全了解该项目的全部瑕疵和相关风险点,作为信托受益人,自愿承担信托全部风险。

(7)其他风险:信托存续期间,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金融市场危机、保管人违约等超出受托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因素等,造成信托财产的损失。

受托人不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亦不保证信托财产的最低收益。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信托财产受到的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的损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投资者自担。

(二)风险承担

(1)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2)受托人违反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受托人以其全部固有财产为限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受益人自担。

(3)受托人承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但不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亦不承诺信托财产的最低收益。

三、主要风控措施:

(1)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5)公司董事会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按照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陕国投·增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3、信托单位确认单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