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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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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7-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16 公司简称:安信信托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03,394.74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3,480.00万元。本年度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2,071,643,1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共派发1,242,985,890.60元。

本年度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2,071,643,151股为基数,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2,485,971,781股。上述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557,614,932股。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

1.固有业务

固有业务指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租赁、投资、同业存放、 同业拆放等。公司的固有业务包括固有资金存贷款及投资业务。该类业务由公司内设的固有业务部负责。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公司名义对受托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进行管 理或处分,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公司的信托业务主要由其下设的各信托业务部门负责开展 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与信托业务相关的收入体现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经营模式

信托业务实施实业投行定位,产融结合模式,顺应金融混业趋势,以多种工具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固有业务方面战略性布局兼顾投资收益,推进金融集成实践。

(三)行业情况

信托业作为中国金融子行业之一,自1979年恢复经营以来,沧桑砥砺,历经30年改革与发展的跌宕起伏,积累与沉淀了宝贵的经验。信托业发展基础逐步夯实,风控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再创新高。

信托业发挥其制度优势,主动回归业务本源,行业规模逐步扩大,服务质效不断提高,风控能力逐步增强。信托业充分利用其业务的综合性、灵活性和敏锐性,通过对社会闲置资金的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以债权融资、股权投资、投贷联动、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投入实体经济,有效弥补了传统信贷业务的不足。信托业发挥资产管理的专业优势,设计开发多样化信托产品,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特色化和个性化的投资需求,为国民财富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更多的途径。信托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构建与业务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科学风险管理体系,重视信托公司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以新“一法两规”为核心的一整套信托业发展的监管体系框架日趋完善,为更好地适应信托业发展需要,引领信托业科学转型,2015年银监会成立信托监管部,进一步强化信托监管的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信托业保障基金的有效运行标志着行业保障机制的初步建立,市场化风险处置工作稳步推进。2016年12月末,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式揭牌,标志着支持信托业发展的“一体三翼”架构全面建成,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信托业风险防控体系,为信托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信托业将坚持回归本源业务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信托自身价值和制度优势,立足于信托主业,坚持以固有和其他中间业务为辅的总体思路,以金融创新为导向,聚焦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受托服务三大领域,服务实体经济,通过开展投贷联动、债转股、并购基金、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去产能、去杠杆。积极探索和扩大公益信托规模,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履行信托公司的社会责任。继续完善信托业“八大机制”建设,强化“八大责任”意识,清晰界定信托公司在不同类型业务中的受托责任,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引导,培育有信托业特色的风控文化,为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24,595.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03,394.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71,816.66万元。

(1)固有业务方面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12,569.5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996,674.39万元,增幅为108.82%,负债总额540,752.85万元。资产负债率28.27%,比上年度减少2.85个百分点。

固有业务稳步推进,固有业务收入来源增加。2016年12月公司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补充资本金、增加公司净资本实力的同时,固有业务资产的流动性也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公司固有业务资金的用途不再局限于传统的贷款业务,本年度实现了固有业务资金在贷款、证券市场、定向增发项目、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投资等金融产品的多元化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了金融风险的同时,实现了业务收入的多元化。2016年度公司固有业务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度都有了较大的提升。

(2)信托业务方面

截至报告期末,存续信托项目325个,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2349.52亿元;已完成清算的信托项目173个,清算信托规模902.98亿元;新增信托项目184个,新增信托规模1235.87亿元。其中,新增集合类信托项目50个,实收信托规模565.95亿元;新增单一类信托项目134个,实收信托规模为669.92亿元。

信托资金投向:公司2016年信托资金主要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实业等领域,并继续调整业务结构,向新能源、大健康和物流地产等领域进行业务拓展和布局。

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规模占信托资产总规模比例为60%,较2015年末有较大提升,公司继续加强自主发行能力和主动管理能力。

信托业务风险方面:公司执行各项信托业务管理制度,信托业务的开展及后续管理均严格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等为宗旨依法操作。

(3)加大业务转型升级力度,实现差异化细分化发展

公司对传统业务继续深耕细作,充分发挥业务团队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同时,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不同投资客户的风险偏好,丰富产品类型,公司从组织架构、制度保障、绩效考核等方面保障业务转型升级的推进,实现大健康、互联网基础设施、新能源、现代农业、现代物流、智慧城市等多个行业和领域的战略布局。

(4)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托法》及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完善组织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推进公司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工作,完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等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5)多元金融格局雏形初露

2016年初公司通过设立固有业务部,加强自有资金流动性管理,在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一改往昔资金运用的单一模式,通过股票自营、流动性管理、金融同业股权投资等实现多元金融格局展业,大幅增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填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空白。

(6)完善风险治理结构,坚持合规先行

公司的风险治理结构以风险理念为指引,风险岗位暨机构设置为运营基础,风险职责及奖惩为运行保障,风险培训为推动。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制度建设、存续项目风险排查及新项目评审等基础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内外部培训等手段,使制度建设成为风险管理的常态业务;通过组织实施全面风险排查,由风险管理部门协同业务部门制定风险化解预案对项目进行跟踪;通过增补评审委员、风控工作前移等手段,简化评审环节,提高评审效率。

公司法律合规部通过内部发文、会议培训、信息共享等方式,向公司全员传达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窗口指导等。另一方面,对项目各类材料、法律文本进行层层审核,多重把关,力求从源头上严格管控风险。

(7)财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截至2016年末,公司财富管理中心实现了发行总规模、客户数量和平均购买金额等各项指标不同程度的增长。经过多年打磨,公司的品牌和资产管理能力等均获得市场的认可,有助于提升公司潜在客户的质量,提高公司财富管理能力,助推信托主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