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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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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2017-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17-00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因哈尔滨市政府组织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作出哈外房征决字[2016]第002号《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的四处房产进行征收。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被征收地上建筑物基本情况:四处房产分别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289号(以下简称“289号房屋”)建筑面积271.61平方米、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325号(以下简称“325号房屋”)建筑面积595.75平方米、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332号(以下简称“332号房屋”)建筑面积203.70平方米、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397号2栋(以下简称“395号房屋”)建筑面积160.59平方米。

2、补偿依据及金额:本次签署协议,经哈尔滨俊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289号房屋”征收补助补偿等费用合计7,125,453.59元;经哈尔滨天荣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325号房屋”征收补助补偿等费用合计15,925,849.94元;经哈尔滨真诚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332号房屋”征收补助补偿等费用合计5,853,206.21元;经黑龙江天宝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395号房屋”征收补助补偿等费用合计4,408,986.97 元;以上拆迁补偿款项共计 33,313,496.71 元。

3、补偿方式:公司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4、其他事项:协议约定补偿款在本协议签订30日后到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领取。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289号房屋”已经签署协议,补偿款暂未收到;“325号房屋”、“332号房屋”、“395号房屋”因协议中部分条款需要修改,双方正在协商当中,协议暂未签署。

三、本次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拆迁事项预计应收拆迁补偿款3,331.3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此次拆迁补偿款在扣除资产处置净损失、相关税费等费用支出后,剩余款项将确认为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2,937.36万元,最终影响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

本次拆迁房产占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公司会及时披露拆迁补偿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17-003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45%-65%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91.62万元。

(二)每股收益:0.2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营业态的多元化发展,积极调整及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内部管理等系列措施,经营质量及经营业绩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具体原因如下:

1、批发业务:①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市场销售份额;②公司调整营销策略,减少中间采购环节,有效提升了盈利能力。

2、零售业务:①公司充分发挥公司品牌影响力及规模采购优势,优化客户资源,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②优化各项管控措施,提高门店的盈利能力;③开展“药店+便利店”的新型业态,实现多元化发展,拓展公司盈利空间。

(二)公司医院综合楼项目因涉及诉讼,一审判决败诉,涉案金额3,000万元,公司预计以上诉讼很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赔偿义务,将上述涉诉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详见2017-001号临时公告)

(三)因哈尔滨市政府组织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的四处房产进行征收,预计应收拆迁补偿款3,331.35万元(拆迁补偿款共涉及四份协议,其中三份协议暂未签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依照四处房产的评估价值,确认拆迁补偿收入),此次拆迁补偿款在扣除资产处置净损失、相关税费等费用支出后,剩余款项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2,937.36万元。(详见2017-002号临时公告)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6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