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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2017-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7年1月24日发布《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0)。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2月8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7日15:00至2017年2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3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 凡于2017年2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关于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向星展银行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三)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关于公司2017年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17年2月8日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 系 人:陆 洋、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01、85259655

联系邮箱:dsh@fhkg.com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1. 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2.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附件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 本次会议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7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

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相关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28日收盘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国际金融”)与包利华、Newer Challenge Holdings Limited、Porto Global Limited、林建兴、Olympia Asian Limited、魏永达(以下合称“卖方”)签署了买卖协议,约定:泛海国际金融以1,096,905,666.00港元(折合每股1.38港元)收购卖方合计持有的华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国际”,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952.HK)794,859,178股股份。

2017年1月18日,泛海国际金融收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来的函件,香港证监会批准泛海国际金融及其上层股东成为华富国际股东。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2016年11月3日、2017年1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17年1月26日,上述华富国际794,859,178股股份已完成交割,约占华富国际已发行股本的52.45%。

本次交易导致泛海国际金融须根据香港证监会颁布的相关守则规定作出要约收购,即以现金方式收购华富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认股权证及注销全部未行使购股权(泛海国际金融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上述要约价格约定如下:

1. 根据股份要约,每股要约股份的要约价为1.38港元;

2. 根据认股权证要约,每份行使价为0.50港元的认股权证价格为0.88港元;

3. 根据购股权要约,每份行使价为每股0.7623港元及每股0.8340港元的购股权价格分别为0.6177港元及0.5460港元。

上述要约涉及的文件已于2017年2月2日寄发给相关股东、认股权证持有人及购股权证持有人,要约截至日期为2017年2月23日。

上述具体情况请参阅华富国际于2017年1月26日、2017年1月27日、2017年2月2日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