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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2017-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7—09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73号),确认本公司申请的面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深交所无异议。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2016年1月29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详见本公司 2016 年 2 月 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14】)。

在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异议函后,本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工作,并会同主承销商向潜在投资者进行了推介。由于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债券市场基本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会大幅度增加本公司的财务费用。为保证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本公司未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该无异议函已到期失效。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