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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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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7-00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2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子公司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占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8%。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内容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于2017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6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7-010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海特种专用车”)

● 本次担保金额:8,000万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黄海特种专用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详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79号),该项贷款和担保已于2017年1月27日到期。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黄海特种专用车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公司拟继续为黄海特种专用车金额为8,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占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丹东黄海特种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古城路8号

法定代表人:朱宝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肆拾万肆仟肆佰元

经营范围:专用汽车改装车及特种专用车(含方舱、油罐、挂车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6.19%的股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24,193.12万元,负债总额12,586.5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00万元,净资产11,606.61万元,营业收入11,142.60万元,净利润-2,399.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0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四、董事会意见

2017 年2月6日,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0,256万元,占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9.25%,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金额不超过86,000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256万元,占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2月22日13 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22日

至2017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2月6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2月7日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2月21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

联系电话:0415-4146825

传 真:0415-4142821

邮箱:dongban@sgautomotive.com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