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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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7-01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2月12日15:00-2017年2月13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2月13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7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1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1.1《与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的议案》

1.2《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PTA及瓶片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3《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PX及MEG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4《与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5《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共用变电所、采购蒸汽及氨水的议案》

1.6《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7《与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8《与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及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开展2017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3 《关于确定2017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4 《关于修订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5 《关于开展2017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上述议案1至议案5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4和议案5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莎莎、钟菲;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7年 月 日——2017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