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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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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17-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2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5名,5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提名席庆彬先生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席庆彬先生个人简历:中国国籍,1969年7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工艺员、主任;2006年加入公司前身江阴市吉鑫机械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加工厂厂长、营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年6月至2008年9月任公司营销部部长兼总经理助理;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席庆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87.5万股,席庆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第2017-003号公告。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第2017-004号公告。

议案主要内容:董事会提请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3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7年2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鉴于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2月28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28日

至2017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3、 登记时间: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4、 登记地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朱陶芸、孙婷

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联系传真:0510-86017708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邮政编码:214422

其他说明: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