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航空
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海航航空集团有限
公司、海航航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
《合作协议主体变更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018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航空
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海航航空集团有限
公司、海航航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
《合作协议主体变更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之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金服”)与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航空”)签署了《合作协议》。天航金服与海航航空就飞机转租赁、飞机交易经纪、飞机退租等业务开展合作。海航航空同等条件下将可供操作的上述相关业务优先提供给天航金服进行合作。对于海航航空提供的飞机转租赁业务,天航金服按照每架飞机SPV所获财税返还总金额的3%向海航航空支付咨询服务费,累计支付服务费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16-168、2016-173 号公告。
一、本次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由于海航航空内部重组原因,海航航空成立全资子公司海航航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管服”),由海航管服负责经营飞机转租赁、飞机交易经纪、飞机退租等相关业务。经友好协商,天航金服于2017年2月13日与海航航空、海航管服签署《合作协议主体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将天航金服与海航航空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主体由海航航空变更为海航管服,原合同其他内容不变,海航管服将取代海航航空获得原合同下海航航空拥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以及承担原合同下海航航空承担的各种义务和责任。
因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同时海航集团为海航管服之唯一股东海南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之重要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航航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
3、法定代表人:谢皓明;
4、注册资本:300亿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航空运输相关项目的投资管理,通用航空服务,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航空器材及设备、模拟机的销售;航空业务咨询服务;航空业务代理服务;劳务输出服务;航空安全管理咨询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7、主要股东:海南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天航金服与海航管服就飞机转租赁、飞机交易经纪、飞机退租等业务开展合作。海航管服同等条件下将可供操作的上述相关业务优先提供给天航金服进行合作。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海航管服向天航金服提供飞机转租赁服务的定价水平是在参考市场平均水平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17年2月13日,天航金服与海航航空、海航管服签署了变更协议。
㈠变更协议主要内容:
1、同意将天航金服与海航航空双方签订的原协议主体海航航空变更为本变更协议的海航管服,除本变更协议约定的情形外,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2、自变更协议生效之日起,海航管服将取代海航航空获得原协议项下海航航空拥有的各种权利和利益以及承担原协议项下海航航空应承担的各种义务和责任。
㈡相关咨询服务费用:
天航金服将对原协议中海航管服提供的各项服务支付咨询服务费。飞机转租赁业务服务费按每架飞机 SPV 所获得财税返还总金额的 3%支付咨询服务费。协议中涉及的其他相关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费用等事宜需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中咨询服务费用累计支付金额不得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若咨询服务费用累计支付金额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双方需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天航金服国内飞机租赁市场份额,亦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并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海航航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度公司未与海航航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内,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019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之全资
SPV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飞机
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12月23日分别召开201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251号、2016-253号、2016-277号公告。
根据上述授权,2016年公司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2.9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之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金服”)通过全资SPV天航金服四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金服四号”)与海南航空开展三架B737-800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天航金服四号拟向境外非关联方飞机租赁公司租入三架B737-800飞机并将该三架飞机转租赁给海南航空使用,飞机产权归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所有,天航金服四号向海南航空每架飞机收取月租金约34万美元(实际月租金金额参照飞机交付前美元掉期利率或LIBOR利率按合同约定做适度调整),租期9年,租金按月支付,租赁保证金约为两个月租金,租金水平系参考同期市场同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海南航空向天航金服四号支付租金后,天航金服四号将租金净额支付给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同时,天航金服四号申请财政奖励并扣除相关成本后与海南航空按4:6的分成比例分享。
因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同时海航集团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东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重要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前预计发生金额约408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819计算折合约人民币2,807.82万元),纳入2016年度公司与海南航空不超过12.9亿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
3、法定代表人:辛笛;
4、注册资本:16,806,120,330元;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6、统一信用代码:914600006200251612;
7、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许可证经营);
8、主要股东: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持股24.33%,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3%,长江财富-浦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持股4.91%,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3%,其他股东持股62.10%;
9、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53.81亿元、净资产334.8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52.25亿元、净利润30.03亿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529.23亿元、净资产559.3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08.11亿元、净利润34.03亿元;
10、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1、名称:B737-800飞机;
2、制造商:波音公司;
3、类别:固定资产;
4、数量:3架;
5.权属:该架飞机产权归属于境外非关联方飞机租赁公司。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经营性租赁交易的租金是在参考同期市场同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17年2月13日,天航金服四号与境外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在天津签署了《飞机租赁更新协议》,境外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天航金服四号作为承租人,境外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将三架B737-800飞机经营租赁给天航金服四号;同时天航金服四号与海南航空签署了《飞机转租赁协议》,天航金服四号作为出租人,海南航空作为承租人,三架B737-800飞机的产权仍然归境外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所有。相关租赁协议签署后,天航金服四号将三架B737-800飞机转经营租赁给海南航空使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租赁期限:9年;
2、租赁方式:经营租赁;
3、租赁标的物:三架B737-800飞机;
4、租金金额:每架月租金约34万美元(实际月租金金额参照飞机交付前美元掉期利率或LIBOR利率按合同约定做适度调整);
5、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
6、租赁设备所属权: 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天航金服拓展国内飞机租赁市场份额,亦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并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七、本年度公司与海南航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交易公司2016年度与海南航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106,077.79万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819计算)。
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12月23日分别召开201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2016年度公司与海南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2.9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天航金服四号与海南航空发生关联交易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前预计发生金额约408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819计算折合约人民币2,807.82万元),纳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不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7-020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之全资
SPV与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飞机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12月23日分别召开201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251号、2016-253号、2016-277号公告。
根据上述授权,2016年公司与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之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金服”)通过全资SPV天航金服五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金服五号”)与祥鹏航空开展三架B737-800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天航金服五号拟向境外非关联方飞机租赁公司租入三架B737-800飞机并将该三架飞机转租赁给祥鹏航空使用,飞机产权归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所有,天航金服五号向祥鹏航空收取每架飞机租赁月租金约34万美元(实际月租金金额参照飞机交付前美元掉期利率按合同约定做适度调整),租期9年,租金按月支付,租赁保证金约为三个月租金,租金水平系参考同期市场同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祥鹏航空向天航金服五号支付租金后,天航金服五号将租金净额支付给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同时,天航金服五号申请财政奖励并扣除相关成本后与祥鹏航空按4:6的分成比例分享。
因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唯一股东,同时海航集团为祥鹏航空控股股东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重要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前预计发生金额约408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819计算折合约人民币2,807.82万元),纳入2016年度公司与祥鹏航空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296号名仕银航小区办公楼;
3、法定代表人:王延刚;
4、注册资本:3,495,827,066.02元;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60444704P;
7、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货物进出口;保险兼业代理;礼品销售;景点及演出门票代售;酒店代订;汽车租赁;广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05%,云南祥鹏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14%,云南鹏夏元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49%,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6.73%,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6.59%;
9、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7.77亿元、净资产33.2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0.46亿元、净利润3.42亿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5.71亿元、净资产47.5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9.67亿元、净利润4.3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1、名称:B737-800飞机;
2、制造商:波音公司;
3、类别:固定资产;
4、数量:3架;
5.权属:该架飞机产权归属于境外非关联方飞机租赁公司。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经营性租赁交易的租金是在参考同期市场同类型飞机租金水平的基础上达成。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17年2月13日,天航金服五号与境外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在天津签署了《飞机租赁更新协议》,境外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天航金服五号作为承租人,境外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将三架B737-800飞机经营租赁给天航金服五号;同时天航金服五号与祥鹏航空签署了《飞机转租赁协议》,天航金服五号作为出租人,祥鹏航空作为承租人,三架B737-800飞机的产权仍然归境外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所有。相关租赁协议签署后,天航金服五号将三架B737-800飞机转经营租赁给祥鹏航空使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租赁期限:9年;
2、租赁方式:经营租赁;
3、租赁标的物:三架B737-800飞机;
4、租金金额:每架月租金约34万美元(实际月租金金额参照飞机交付前美元掉期利率按合同约定做适度调整);
5、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
6、租赁设备所属权: 非关联飞机租赁公司。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天航金服拓展国内飞机租赁市场份额,亦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并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七、本年度公司与祥鹏航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交易公司2016年度与祥鹏航空发生关联交易额约7,405.73万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8819计算)。
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12月23日分别召开2016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2016年度公司与祥鹏航空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天航金服五号与祥鹏航空发生关联交易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前预计发生金额约408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819计算折合约人民币2,807.82万元),纳入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不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