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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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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17-00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7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94.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7,726,96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6,439,26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1,287,7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600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9,226,519.5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作出了安排,即“为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9,226,519.5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9,226,519.5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9,226,519.5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9,226,519.5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鉴证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48360001号)。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69,226,519.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9,226,519.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17-00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 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日下午14:3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15:00至2017年3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贝尔路坂田高新科技园东座3楼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2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2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一)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2月2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17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2、股票代码及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5570;投票简称:“太辰投票”。

3、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如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7年3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0755-89397558-312;传真:0755-83400253

会议联系人:许红叶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3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1、请在“议案内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年 2月28日 17:00 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