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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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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2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2月1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审议,与会董事以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二年期综合授信2亿元,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二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左洪波、褚淑霞回避表决,该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二年期综合授信1.4亿元, 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4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二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左洪波、褚淑霞回避表决,该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二年期综合授信0.6亿元,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0.6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二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左洪波、褚淑霞回避表决,该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3月1日14:3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0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17-03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冠光电”)、公司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奥瑞德”)。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为奥瑞德有限、秋冠光电和七台河奥瑞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共计为奥瑞德有限及其子公司提供实际贷款担保10.37亿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2月13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授信担保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二年期综合授信2亿元;公司全资孙公司秋冠光电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二年期综合授信1.4亿元;公司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奥瑞德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二年期综合授信0.6亿元。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4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二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左洪波先生及褚淑霞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45,764,697股、98,426,933股,合计持有244,191,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授信担保基本情况

1、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二年期综合授信2亿元,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二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全资孙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二年期综合授信1.4亿元, 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4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二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二年期综合授信0.6亿元,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0.6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二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关联担保的影响

本次授信关联担保是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全资孙公司秋冠光电、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关联方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关联董事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等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担保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目前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目前,公司尚无任何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事项;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共计为奥瑞德有限及其子公司提供实际贷款担保10.37亿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0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31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1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28日

至2017年3月1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7年2月28日15:00至2017年3月1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3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01、1.02、1.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1、1.02、1.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01、1.02、1.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左洪波、褚淑霞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本次网络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15:00至2017年3月1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7年2月2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00--15: 3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迪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 150431

电话:(0451)51775068

传真:(0451)8718571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