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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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到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7,62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62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62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620.00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4015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到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拟以募集资金17,62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62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62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62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3163号),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21,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6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20.00万元。募集资金21,280.00万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2,120.00万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19,160.00万元已于2017年1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月1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65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项目实施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方式予以解决,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公司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截至2017年1月1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2,379.2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4015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泰嘉股份截至2017年1月1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的投资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和本次置换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7,620.0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620.0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7,62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620.00万元。

3、2017 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以17,620.0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620.00万元。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4015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