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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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2017-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7-00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夏志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

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 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待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在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夏志生先生提交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召集各位董事对预案进行了讨论。6名董事(占公司董事人数的一半以上)参与讨论,一致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业绩稳定,现金流充裕,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此项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董事会正式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夏志生先生承诺: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夏志生先生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