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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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2017-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8证券简称:贝肯能源公告编号:2017-00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马延堃先生及李春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马延堃先生及李春伟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并继续任职其他非董监高职务,公司监事会向马延堃先生及李春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马延堃先生及李春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公 司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新的职工监 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与会的职工代表审议通过,选举马蕊女士、李明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定的要求.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2 月 10 日

附件: 简历

1、马蕊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7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固定资产主管,1996年8月至2003年 3月任人事主管,2003年3 月至2009年3月任经营主管,2009年3月至今任固定资产主管,2016年1月至今任工会委员。

马蕊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马蕊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具备担任公 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2、李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0月生,工程硕士, 1997年7月至2005年1月任泥浆项目部技术员,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12年3月任泥浆项目部副经理,2012年3月至2017年1月任泥浆项目部技术办主任,2017年2月起任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泥浆项目部副经理。。

李明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李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