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2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ST中企 编号:临2017-008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雪野路928号2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顺明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须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须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报告须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计,由于母公司2016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拟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事项须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七、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八、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九、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17-010)。

十、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的公告》(编号:临2017-011)。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ST中企 编号:临2017-009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2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雪野路928号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须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事会就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高层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公司决策程序严格、合法、规范,未发现公司董事、高层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既保证了公司社会股东的权益,又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继续高度关注项目成本、经营费用和带息负债等事项,公司高管层严格执行《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委派制度》,加强项目成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控制措施,加强对外担保事项的规范操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效;公司管理层依据房地产开发业务特点,强化对控股项目公司所需资金的调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统一和规范投资企业的财务运作行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编制的年度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编制的年度报告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没有发生变更。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已制订《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在定期报告或其他重要事项发生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规定实施登记备案,落实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九)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十)公司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ST中企 编号:临2017-010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3月22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中华企业”变更为“*ST中企”。

二、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88号)。经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9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59亿元。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经2017年2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之规定,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4条及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股票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ST中企 公告编号:临2017-011

债券简称:中债暂停 债券代码:122330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中债暂停”上市

一、公司债券被暂停上市的情况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6.10条等相关规定,对本公司做出《关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330,债券简称:13中企债)自2016年3月28日起暂停上市,债券简称由“13中企债”更名为“中债暂停”,债券代码不变。

二、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情况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188号)。经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9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59亿元。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已经2017年2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公司申请恢复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指标涉及暂停上市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暂停上市处理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债券符合申请恢复上市交易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恢复上市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中债暂停”上市交易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中债暂停”上市。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ST中企 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一、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做如下会计调整:

1、 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 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

3、 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4、 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ST中企 编号:临2017-013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现公告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主要房地产项目情况

公司现有主要项目11个,2016年第四季度,无项目开工,竣工面积为25.94万平方米。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主要房地产项目表 单位:万平方米

2、公司项目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3、公司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