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2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1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2017]第5号公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A股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见公司同日 2017-01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见公司同日 2017-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见公司同日 2017-018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至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1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2017]第5号公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对自身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A股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见公司同日 2017-01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见公司同日 2017-015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见公司同日2017-018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至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1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25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2017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2017]第5号公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进行调整。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本次修订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调整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2、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按以下原则确定的价格(即发行底价):

(1)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6.54元/股;

(2)公司2015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7.47元/股;

(3)公司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按以下原则确定的价格(即发行底价):

(1)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公司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数量

本次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38,364,123股(含238,364,123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897,866,712股的20%,即179,573,342股(含179,573,342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相应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修订事项外,预案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湖北宜化2017-015号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2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1月25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2017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2017]第5号公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按以下原则确定的价格(即发行底价):

(1)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公司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897,866,712股的20%,即179,573,342股(含179,573,342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股票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修订了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由于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修订为:

本次发行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一方面公司将增加与发行数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发行前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有所下降,但上述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宜化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化集团持有公司153,326,18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08%,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国资委。如若以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97,866,712股增加至1,077,440,054股,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变为14.23%,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8,000万股,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因此宜化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宜昌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补充了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过湖北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在预案第二节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三)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案”之“ 5、项目立项、环保等批复事项”中更新募投项目备案、环评等批复事项。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