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18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2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融福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融福”)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备用信用证延期业务,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融福向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香港分行”)于2014年3月7日申请的等值人民币4亿元的美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贷款利率为三个月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另加每年3.2%)期限延长为48个月,本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香港融福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清偿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海外项目的顺利拓展,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湖北亿江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亿江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江南置业”)向湖北监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农商银行(以下合称“农商银团”)于2014年11月25日借款人民币1.86亿元,目前,上述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86亿元。近日,经亿江南置业与农商银团协商,同意上述借款余额期限由36个月变更为60个月,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变更为4.752%;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和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湖科技”)为亿江南置业偿还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亿江南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福星惠誉和银湖科技为其清偿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19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3月7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融福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融福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融福”)向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香港分行”)签署《贷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签署《开立保函协议》。相关协议约定,香港融福向民生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4亿元的美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贷款利率为三个月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另加每年3.2%),本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鉴于上述贷款即将到期,香港融福与民生银行香港分行重新签署《贷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该协议约定,香港融福向民生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同前述金额的美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率同前);同时,经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同意,公司向该行申请将前述保函进行修改,对上述贷款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担保已经本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香港融福,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 03月11日,注册资本6,000万港币,注册地址香港,法定代表人谭少群。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536,080,013.71元、负债总额9,513,631,014.25元、净资产1,022,448,999.4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327,688,700.00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下同);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4,555,553.39元、利润总额294,619,765.26元、净利润211,624,774.49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70,016,065.28元、负债总额969,963,443.99元、净资产-99,947,378.7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87,444,700.00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59,622,971.99元、利润总额62,988,256.03元、净利润43,151,634.53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保证人:本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本金:人民币4亿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费用的总额度;
担保期限: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合同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成立,自本合同所约定的反担保条件成就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香港融福筹措资金,促进其业务的稳步推进。香港融福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发展状况良好,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香港融福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清偿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海外项目顺利拓展,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30,527.3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51,535.41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30,527.3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9.78%)、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51,535.4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7.74%),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协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20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1月25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武汉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湖科技”)之全资子公司湖北亿江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江南置业”,银湖科技已于2016年11月以人民币2.998亿元的价款收购其100%股权)与湖北监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支行、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洪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松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农商银团”)共同签署《固定资产社团(银团)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亿江南置业向农商银团申请人民币1.86亿元的借款(期限为36个月,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截至本公告日,亿江南置业向农商银团的上述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84亿元。
近日,亿江南置业与农商银团共同签署《固定资产社团(银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与前述借款合同合称“主合同”);福星惠誉、银湖科技与农商银团共同签署《保证合同》,相关合同约定,亿江南置业向农商银团申请上述借款余额的期限变更为60个月,利率调整为4.752%,福星惠誉和银湖科技为亿江南置业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担保已经本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亿江南置业:该公司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监利县容城镇玉沙大道265号,法定代表人张景。截至2016年10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98,508,507.45元、负债总额289,800,000.00元、净资产8,708,507.4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下同);2016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农商银团;
保证人:福星惠誉、银湖科技;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本金:人民币1.84亿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亿江南置业获取现金流,促进其项目顺利推进。亿江南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亿江南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福星惠誉和银湖科技为其清偿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48,927.3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9,935.41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48,927.3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71.82%)、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9,935.4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9.78%),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