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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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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17-006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2月17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7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应为11名,实为11名,独立董事颜学海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蔡建民先生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拟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7-007

关于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并成立资管计划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赵飞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7-008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聘任金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7-008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附件:金波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附件:金波先生简历

金波,男,1971年2月出生,工学士、EMBA。1993年7月至2010年4月在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其间兼任子公司上海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上海元平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并在其下属子公司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在大众公用参股的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在上海汇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在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2016年9月-至今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17-007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并成立资管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

1、股票资产:沪市: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100万股;

深市: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520万股。

证券资产的初始委托价值应当以资产到账日当日的公允价值为准。

2、现金资产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托管资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注:委托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委托人、管理人及托管人签订相应补充协议后追加相应数量的标的股票。

●特别风险提示: 在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公司可能面临无法取得投资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一、概述:

为盘活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增强这部分存量资产的附加收益。2017年2月24 日,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或“资产管理人”)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托管人”)签订《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兴证资管(作为资产管理人)及兴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成立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

2017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同意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委托资产到账等具体事务。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成立资产管理计划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内容:

(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二)合同及合同生效:

三方确认,资管计划合同的生效必须自管理人确认委托资产全部到账后,向委托人和托管人发送《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委托人和托管人双方确认签收的下一个工作日(若非同日签收,以最后一方签收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生效。

(三)委托财产的种类、数额、管理期限:

1、委托人初始委托为股票资产与现金资产。

股票资产:沪市: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100万股;

深市: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520万股。

证券资产的初始委托价值应当以资产到账日当日的公允价值为准。

现金资产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托管资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注:委托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委托人、管理人及托管人签订相应补充协议后追加相应数量的标的股票。

2、委托管理期限为定期:【一年】,从资产委托起始日起算。本合同提前终止时委托期限提前届满。

3、委托资产期初余额以管理人出具的《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载明为准。

(四)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

在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为委托人谋求投资回报。

(五)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

本项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信托计划、债券、股票(包括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回购等品种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

(六)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比例:

投资比例为资产总值的0-100%。同时公司保留实时查询权,以随时监控该资管计划运行情况。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99842778A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志辉

5、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6、成立日期:2014年06月09日

7、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导部办公大楼一楼

8、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信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资产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832220719J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证照编号:00000000201511040090

5、负责人:于晓青

6、成立日期:1996年2月8日

7、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述机构与其他参与设立资管机构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资管计划份额认购。亦没有在资管计划中任职。

四、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及决策机制:

(一)委托资产专用账户内的资产归委托人所有,管理人、托管人通过委托资产专用账户为委托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对委托资产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并保证委托资产与管理人、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其他客户资产相互独立。

(二)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客户托管账户预留印鉴采取以下模式:

以“管理人(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义开立:委托资产托管期间,账户预留印鉴为管理计划财务专用印章1枚以及托管人监管印章3枚。财务专用印章、监管印章由托管人自行保管。同时,管理人将机构网银客户号、机构网银登陆密码、网上银行证书交由托管人保管。

五、资管计划的管理费、托管费及业绩报酬的方式:

(一)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为前一日委托资产净值×【0.3%】/365

2、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管理费每日计提(首日按实收资本金额为基准计提),逐日累计,管理费收取期间为资产委托起始日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管理费于【委托人提取委托资产之日、分红日或合同终止日】结算,由管理人于管理费结算日五个工作日内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收到划款指令的当日内从托管专户资产中一次性扣除支付给管理人

(二)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为前一日委托资产净值×【0.05%】/365

2、托管费的支付方式

托管费每日计提(首日按实收资本金额为基准计提),逐日累计,托管费收取期间为资产委托起始日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托管费于【委托人提取委托资产之日、分红日或合同终止日】结算,由管理人于托管费结算日五个工作日内向托管人发送托管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收到划款指令的当日内从托管专户资产中一次性扣除支付给托管人。

(三)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管理人根据收益情况,按收益的10%计提业绩报酬。

1、业绩报酬计提方法

以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如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不存在,则为起始运作当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期间的年化收益率R作为计提业绩报酬的基准。计算方法如下:

R=(A1-S-C-A0-∑Az)/(A0+∑Az)×365/N×100%;

业绩报酬=max{(A0+∑Az)×R×【10%】×N/365,0}

其中:

A0——指上一个发生计提业绩报酬之后,扣除委托人委托的股票资产后的委托资产净值,即上一次计提业绩报酬之后的委托资产净值-∑上一次计提业绩报酬的当日委托人委托的股票i的股数*股票i于业绩报酬计提日当日收盘价,如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不存在,则为初始委托的现金资产净值;

∑Az——累计追加的现金资产(追加资产为正,提取资产为负,将委托人委托的股票资产变现的资金净额视为追加的资金);

A1——业绩报酬计提日委托资产的净值;

S——业绩报酬计提日委托人累计委托的股票资产净值,即∑委托人委托的股票i的股数*股票i于业绩报酬计提日当日收盘价;

C——为委托人累计委托的股票发生现金分红时,分配到专用账户中的现金红利。

2、业绩报酬的支付方式

业绩报酬于业绩报酬计提日结算,由管理人于业绩报酬计提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业绩报酬划付指令并于收到划款指令的当日从托管专户资产中一次性扣除支付给管理人。业绩报酬的计算和复核由管理人负责,托管人仅配合账务处理和划款操作。上述费用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管理人和委托人书面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业绩报酬计提方式。

六、资管计划有关合同终止的特别约定:

(一)合同终止的情形

1、委托期限届满;

2、经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

3、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撤销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4、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实质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必要或将造成任何一方受到进一步损失的;

6、法律法规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的提前终止

1、如发生可能引起委托资产提前终止的事项,管理人或委托人决定提前终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管理人或委托人应在委托资产提前终止日前15个工作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当事人,管理人应在委托资产提前终止日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形式通知托管人,以便托管人做好清算准备。

2、托管人应配合管理人按合同规定,进行委托资产清算返还。

七、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二)管理风险

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委托资产不能迅速转变为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按照其来源可以分为两类:1、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2、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和个券流动性风险。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交易对手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主要包括有:

1、交易品种的信用风险;

2、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五)本定向计划的特有风险

本资管计划主要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投资于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存在股票发行制度和监管政策调整对资管计划投资运作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新股市场表现波动性较大,可能造成委托人的投资损失;由于委托人授权管理人在网下申购时以申购上限进行申请,存在获配金额超出资管计划可用财产的可能性,故本资管计划也存在需要委托人追加资金的风险。

如果委托人在通过本定向资管计划进行网下新股申购的同时,使用由其控制的账户进行网上或网下的新股申购,从而导致本资管计划参与网下询价无效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风险

包括技术风险、操作风险及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风险。

(七)担任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人的证券公司或担任定向资产托管业务托管人的资产托管机构,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有权机构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风险。

八、本次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并成立资产管理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并成立资管计划有利于盘活上市公司金融资产,一定程度上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益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

1、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17-008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与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2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赵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飞女士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将另有聘用。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赵飞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17 年2 月2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赵飞女士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金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金波先生已于1996 年10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董事会对赵飞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及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赵飞女士辞呈。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