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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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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2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2月2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盛华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盛华平先生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经审核盛华平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其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盛华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聘任常务副总经理事项,其提名、聘任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晓鹏先生、傅英杰先生、李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张晓鹏先生、傅英杰先生、李亮先生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经审核张晓鹏先生、傅英杰先生、李亮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其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张晓鹏先生、傅英杰先生、李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其提名、聘任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设立项目管理部及法律事务部。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盛华平先生简历

盛华平,男,1967年出生,学士学历。

曾任公司项目部工程师、设计部门副经理、设计总监,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盛华平先生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盛华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晓鹏先生简历

张晓鹏,男,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曾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金融街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晓鹏先生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张晓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7,214股。

傅英杰先生简历

傅英杰,男,1966年出,清华大学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曾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科技质量部副部长。现任公司总建筑师。

傅英杰先生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傅英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0,000股。

李亮先生简历

李亮,男,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曾任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亮先生不存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李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盛华平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晓鹏先生、傅英杰先生、李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上述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核盛华平先生、张晓鹏先生、傅英杰先生、李亮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盛华平先生、张晓鹏先生、傅英杰先生、李亮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其提名、聘任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祁怀锦 林义相 牛俊杰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