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17-009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进展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17号),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进展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25日审议拟出售的6处房产中的3处已于2016年12月31日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签约成交,成交金额共计864.92万元,目前房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同时,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前期披露业绩预减公告称2016年度净利润将减少80%左右,上年同期公司净利润为2301.55万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和第17.1条的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你公司说明收到交易对价的时间以及相关房产过户尚未办结的具体原因。
二、请你公司说明前述资产出售事项对你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相关会计确认的依据,并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三、请你公司说明前期披露的2016年度业绩预告是否已考虑上述事项的影响,相关资产过户未办结是否影响前述业绩预告的准确性。
请你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高度重视,将组织相关各方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17-010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进展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17号),公司对上述问询函所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说明收到交易对价的时间以及相关房产过户尚未办结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上述闲置房产已有3处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签约成交,其中福州鼓楼区水部泮洋玉融花园3座3B单元的交易对价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泉州丰泽城II区1层03店面的交易对价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厦门开元区湖滨南路819号第26层C单元的交易对价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但因2004年公司名称由“福建省惠泉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而所购房产均为2004年之前所购,纳税及交易之前均需变更权属人名称且适逢春节期间等原因,延长了公司交易过户手续交理时间,导致尚未办结房产过户手续。目前,相关过户手续均在办理中,公司将在过户手续办理完结后及时披露。
二、请你公司说明前述资产出售事项对你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相关会计确认的依据,并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对前述资产出售事项的会计处理如下:因三处房产合同签订日期,收款日期,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权产交〈2016〉凭字第3号、权产交〈2016〉凭字第4号、权产交〈2016〉凭字第5号交易凭证日期,以及实际房屋向受让人交割日期均在2016年12月,且其中一处房屋出租租金已自《房屋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受让人所有,房屋过户程序虽尚未完成,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只是存在办理法律程序必要的时间,所以公司将前述房产出售事项形成的损益在2016年确认,增加公司2016年净利润预计为463.21万元。该事项产生的净利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左右,鉴于上述事项会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如该事项形成的损益不能在2016年确认,则预计公司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90%左右。公司将进一步就该资产出售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认。年审会计师将对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意见,公司将不晚于3月10日披露会计师专项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请你公司说明前期披露的 2016 年度业绩预告是否已考虑上述事项的影响,相关资产过户未办结是否影响前述业绩预告的准确性。
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发布了《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详见公司2017年1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05)。前期披露的 2016 年度业绩预告时,公司已与相关方进行确认,房屋过户程序虽尚未完成,该房屋为公司所有,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存在抵押、质押和第三人权利事项,但存在办理法律程序必要的时间。该事项产生的净利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左右,鉴于上述事项会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如该事项形成的损益不能在2016年确认,则预计公司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90%左右。公司将进一步就该资产出售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认。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给予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