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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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7年3月3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善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06,424,1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2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06,272,5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26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51,5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合计12人,代表股份36,188,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145%。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弃权10,2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4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82%;弃权10,2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2、发行方式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债券形式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债券品种及期限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担保方式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上市安排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706,273,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38,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34%;反对150,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706,288,5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8%;反对135,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53,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4%;反对135,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中伦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