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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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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
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2017-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

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7]199号《关于受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报送的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的规定,经研究,本所决定受理你公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公司提醒投资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18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间不计入上述决定的期限。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

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