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7年2月17日,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7年2月24日发布《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5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7年3月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44,425,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63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44,422,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63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劲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高晓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22,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8%;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96.1585%;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3.8415%;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22,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8%;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96.1585%;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3.8415%;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22,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8%;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96.1585%;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3.8415%;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22,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8%;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96.1585%;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3.8415%;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22,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8%;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96.1585%;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3.8415%;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22,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8%;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22,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8%;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22,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8%;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22,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8%;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22,5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8%;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2%;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96.1585%;反对股份数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3.8415%;弃权股份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鄯颖律师、徐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