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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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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03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注:1个月为30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25%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传真:0755-83230902

客服电话:400-685-5600

联系人:谢燕萍

网站:www.furamc.com.cn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

网址:www.furamc.com.cn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03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注:1个月为30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25%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传真:0755-83230902

客服电话:400-685-5600

联系人:谢燕萍

网站:www.furamc.com.cn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

网址:www.furamc.com.cn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零到十万份。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3)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ramc.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富荣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零到十万份。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3)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ramc.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85-56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