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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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进展的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7-【001】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长久集运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现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2、公司拟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远东航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决定暂时中止设立。

●本次对外投资均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12月5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长久集运有限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成立远东航空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长久集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运”)以及远东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航空”),投资金额分别为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和8,000万元人民币。

有关本次对外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

二、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长久集运的设立

近日,公司已完成子公司长久集运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OOCEAA69

2、 名称:长久集运物流有限公司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达三街3号

5、 法定代表人:薄世久

6、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2日

8、 营业期限:2017年03月02日至长期

9、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铁路运输;国内道路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远东航空的设立

近日,公司收到台湾远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寄来的函件,提示我公司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远东航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与台湾远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相似度极高,建议更名后重新注册。同时,基于航空运输业的近期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决定暂时中止设立远东航空全资子公司,未来视市场变化及情况另行决定是否开展此项业务,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7-【00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长久

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

中置轴轿运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长久)拟向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专用车”)购买10辆中置轴轿运车。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

●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3月9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与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长久专用车买卖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长久拟与长久专用车签订《长久专用车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时止,由吉林长久向长久专用车采购10辆中置轴轿运车,预计该合同可能发生的交易总额为531.5万元。

因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亦是长久专用车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故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泉州路以东、清流路以南、新安江路以北、柳州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薄世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汽车、车辆运输车、特种车辆、新能源汽车、罐式车辆、商旅汽车及装备、汽车零配件、半挂车系列、危化品运输车、储罐、罐式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产品服务及维修,并提供相关咨询业务;生产、销售普通机械、金属材料(除国家专营)、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长久专用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797.05万元,净资产4,573.8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06.01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10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以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为参考,充分考量投标方的各项指标,确定中标单位。合同交易总额为531.5万元,该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长久购买长久专用车10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长久专用车依据合同约定的交车日期将车辆停放在约定的地点,吉林长久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款总价值为人民币531.5万元,优先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合同生效后7日内预付保证金159.45万元,余款在提车前全部结清。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六、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6年8月1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或“方案”),《治理方案》明确规定了对不合规运输车辆的治理措施,公司为保证运力充足,提前购置合规中置轴车辆储备。经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并通过严格的招标工作后,长久专用车由于其完善的专利技术及有保障的生产能力,中标本次采购计划。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17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吉林省长久物流有限公司与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长久专用车买卖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规定,关联董事薄世久、李桂屏、王昕、洪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合同约定的关联交易总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