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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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2017-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17-0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55%左右。

(三)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计划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75%左右。

(四)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对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分歧。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92.12万元。

(二)每股收益:0.11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1、公司最近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沪国税五稽查处[2017]11号),公司拟对上述事项进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进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预计影响2016年当期利润-8,113,141.63元,该事项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17-003。)

2、公司2016年收到上海市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专项资金,公司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根据相关文件内容及交易实质,注册会计师预审认为:该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原一次性确认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更正为递延收益,减少当期净利润536万元。

由于以上原因,公司业绩预告的净利润出现偏差。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16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17-00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沪国税五稽查处[2017]11号),公司2011年至2012年以自营出口方式申报取得出口退税额8,113,141.63元,违反了《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第二条的规定,追回出口退税款8,113,141.63元。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拟对上述事项作为期后事项调整2016年度会计报表,预计减少2016年当期损益8,113,141.63元,此事项尚需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