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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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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入伙自贡战新高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补充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入伙自贡战新高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出资入伙自贡战新高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为提升公司发展后劲,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公司计划现金出资5,500万元,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投资入伙自贡战新高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成为其有限合伙人。现将本次对外投资其他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自贡战新高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投资基金的重点投资方向包含了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存在关联和协同效应。

二、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不得参与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即不存在以下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三、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除以上补充信息外,公司2017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出资入伙自贡战新高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公告》的其他内容均无变化,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补充信息给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公告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