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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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恒力路一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刘志立先生,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李力先生、程隆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出席;公司部分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实际控制人不违反前次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关联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对议案1履行了回避义务,相应的回避股份数2,106,530,295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德仁、盛安彦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停牌,详见公司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由于该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起向上交所申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

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重组相关议案。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交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暂不复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交重组预案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9日、2月17日、2月23日先后三次收到上交所关于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2月17日、2月23日、3月6日向上交所提交了对问询函的回复(详见公司公告2017-021、2017-025、2017-043)。

根据上交所第三次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不违反前次承诺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7-047),本次重组将正常推进。

按照相关规定,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1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地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