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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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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业绩
及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2017-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6-028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业绩

及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形式:网络形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3年3月3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全文或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6年年度经营情况及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形式召开“2016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以网络形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致勤先生、副总经理陶为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2016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网上说明会。投资者也可在2017年3月14日—3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你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回答。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5-84736763

电邮:securities@v-grass.com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29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企业向招商银行

等金融机构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就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贷款达成一致,签定不超过人民币1,775,520,000元的银团贷款合同。

公司已于2017年3月10日获得贷款,并于当日由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中人民币1,642,060,000元作为投资款支付给甜维你(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账户。同日,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也已向甜维你(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账户支付了第一次交付剩余的1,642,108,073元投资款。至此,根据交割协议,第一次交割所涉及款项已全部付清。

现将本次贷款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借款人: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牵头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联合牵头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初始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

代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一、贷款金额

全体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计本金额不超过 ¥1,775,520,000 (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亿柒仟伍佰伍拾贰万元整)的贷款额度。

二、贷款用途

借款人应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用于支付不超过40%的并购对价。借款人不得挪用本合同项下贷款。贷款人对借款人如何实际使用贷款的资金不承担责任。

三、贷款期限

1)首次提款日之后满36个月之日(“初始到期日”)

2)借款人可在初始到期日前至少六(6)个月之前向代理行发出将贷款到期日从初始到期日延展为最终到期日的书面请求。

四、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每一笔贷款的利率为每一个利率确定日当日适用的基准利率。

五、相关主体为本次贷款提供的担保情况

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致勤、宋艳俊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致勤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股票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公司共计3,000万股股票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弘景时装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5项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1项)作为抵押物,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价值6,871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云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其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金额为3,680万元的存款及该等存款所产生的所有利息和收益作为质物,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7-030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企业南京金维格服装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775,520,000元,本次担保发生前未对其提供其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完成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相关资产与业务事宜,公司控制的企业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或最终交易对价的40%(以孰低为准)的并购贷款。公司和/或公司子企业根据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前述融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或者增信措施。

被担保人为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担保的银团贷款协议、房地产抵押合同已签署,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775,520,000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2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3月3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融资担保相关事宜。公司拟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相关资产与业务,第一步收购的价格为443,880.57万元,公司和/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将根据融资机构要求,为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或者增信措施。公司授权董事会就并购贷款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交易申请并购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15日、2017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270,1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60层E-01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赫为时装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服装产业投资及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目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17年1月11日,目前尚未实缴出资,无实际开展业务,无财务报表等财务数据。

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其具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作为保证人)已与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借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牵头安排行和代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联合牵头行)等金融机构签署《银团贷款合同》。

公司为《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银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不超过1,775,520,000元。保证责任期限自《银团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初始到期日或(若贷款延期)最终到期日另加两年止,初始到期日为首次提款日之后满36个月之日,最终到期日为首次提款日后满60个月之日。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弘景时装实业有限公司为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弘景时装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抵押权人)签署《房地产抵押合同》。

南京弘景时装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5项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1项)作为抵押物,为《银团贷款合同》及其他融资文件所确认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作为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物价值:人民币68,710,000元。

担保债务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截止日为担保债务不可撤销地得到完全清偿之后或若融资文件中另行明确规定,抵押权人应签署必要的文件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解除全部抵押物上设置的抵押。

合同的生效: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抵押担保的方式:作为《银团贷款合同》中初始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额度的条件,抵押人根据《物权法》和其它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将抵押物以第一优先顺位担保的形式抵押给抵押权人并以抵押权人作为抵押的受益人。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云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云锦研究所有限公司(作为出质人)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质权人)签署《保证金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其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金额为3,680万元的存款及该等存款所产生的所有利息和收益作为质物,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截止日为在担保债务不可撤销地得到完全清偿或经全体贷款人另行书面同意解除本合同项下质押之后,质权人应签署必要的文件并采取必要的行动以解除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质物上设置的质押。

合同的生效:合同自各方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质押担保的方式:出质人根据《物权法》和其它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将质物以第一优先顺位担保的形式质押给质权人。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子企业提供担保是为确保公司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相关资产与业务的资金需求,收购完成后,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品牌效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本次收购,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为生效条件。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本次交易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融资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本次担保存在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风险。公司为子企业提供担保,存在债务不能足额偿还时,因债权人要求求清偿债务而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为南京金维格服装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担保,及公司拟向意大利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对外担保和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6-031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融基金”)减持,减持后其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不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金融基金持有公司股票904.4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1%。该等股票已于2015年12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已于2016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公告了金融基金的相关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后,金融基金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降至5%以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此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